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晶瀚光电公司治理

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,对公司增资、利润分配、选举董事/监事等重大事项作出决策。

董事会是公司战略和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,对公司的整体业务运作进行指导和监督,对公司在战略和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。

监事会主要职责包括内外合规监督,检查公司财务和公司经营状况,对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和董事会运作规范性进行监督。

公司设立基于客户、产品和区域三个纬度的组织架构,各组织共同为客户创造价值,对公司的财务绩效有效增长、市场竞争力提升和客户满意度负责。

公司分别面向运营商客户和企业/行业客户的解决方案营销、销售和服务的管理和支撑组织,针对不同客户的业务特点和经营规律提供创新、差异化、领先的解决方案,并不断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;客户是公司面向终端产品用户的端到端经营组织,对经营结果、风险、市场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负责。

面向客户提供led发光二极管应用解决方案的组织,负责产品的规划、开发交付和产品竞争力构建,创造更好的用户体验,支持商业成功。

区域分公司是公司的区域经营中心,负责位于区域的各项资源、能力的建设和有效利用,并负责公司战略在所辖区域的落地。公司持续优化区域组织,加大、加快向一线分公司授权, 指导权、 现场决策权逐渐前移至代表处。分公司在与客户建立更紧密的联系和伙伴关系、帮助客户实现商业成功的同时,进一步支撑公司健康、可持续的有效增长。

公司职能平台是聚焦业务的支撑、服务和监管的平台,向前方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服务,在充分向前方授权的同时,加强监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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